各位会员:
大连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将于2023年11月下旬召开,根据大连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章程和上级主管单位规定要求,现就面向全体会员进行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和产生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一届理事会人员组成要遵循的原则
1.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理事会成员要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一定的决策能力和沟通能力,以及相应的个人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
2.年龄梯次合理原则
在年龄结构上体现老、中、青梯次的合理结构,理事会成员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
3.行业代表性原则
理事成员要有相当的社会覆盖面,兼顾各界各系统,充分体现行业的代表性。
4.数量适度原则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协会章程,结合行业发展需要,新一届理事会人数控制在120人以内。
5.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原则
按照“自荐申请、他人推荐、充分酝酿、协商产生”的原则进行。通过各种有效渠道,认真听取有关方面及个人意见,协商产生理事候选人。特别是要向候选人说明协会理事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其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协会领导工作。
6.履行选举规程的原则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被拟定的理事会人选,将提交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
二、候选人侯选条件
1.系本协会会员。
2.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
德品质和职业素养。
3.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准。
4.遵守协会章程、规定,服从协会领导,执行协会决定。
5.第四届期间(5年)已足额缴纳会费。
6.历次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以及特
情会议均按时参加。
7.在协会各项工作中积极担当,努力作为,做出贡献。
8.在社会心理服务行业中有良好影响、无投诉。
9.能够热心为行业公益事业服务,并在全市心理咨询
领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10.符合非机关、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经
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除外)。
11.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三、相关说明
1.第五届理事会的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和会长将通过第五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
2.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截止2023年11月6日17:00,请在截止日前将推荐表发到邮箱:dlxzxh@163.com。
联 系 人:王永强、孔令红,
联系电话:0411-39768816
附件:1.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自荐表
2.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